李秀华律师团队
客户至上、信誉为本
13764506137
咨询时间:07:00-23:59 服务地区

借名买房,出借人突传离世,该房屋被其女儿继承,李秀华律师帮裘先生争取回房屋所有权

发布者:李秀华律师团队 时间:2023年10月18日 663人看过举报

律师观点分析

基本案情:

裘先生于 2018 年 1 月委托潘女士通过嘉兴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与原房主签订 1 份《房屋转让合同》,合同签订后,裘先生将购房定金 20000 元与购房尾款 262000 元分别于 2018年1月与2018年3月通过经纪公司经理支付给原房东, 并将系争房屋过户至潘女士名下。此后系争房屋一直由裘先生居住至今。2019 年,潘女士去世,按法律规定,系争房屋应由潘女士女儿朱女士继承。故裘先生多次与朱女士沟通,要求其配合将系争房屋过户至裘先生名下,但朱女士迟迟未履行相关义务。


我方诉请:

判令本案系争房屋所有权归属于原告,被告协助原告将系争房产过户至原告名下。


案件结果:

法院支持我方诉讼请求,涉案房屋归原告(裘先生)所有,被告协助配合原告做产权变更登记

李秀华律师团队 已认证
  • 执业14年
  • 13764506137
  • 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
咨询律师
  • 入驻华律

    2年

  • 平台积分

    14451分 (优于96.84%的律师)

  • 响应时间

    半天内

  • 投稿文章

    15篇 (优于79.17%的律师)

版权所有:李秀华律师团队IP属地:上海
技术支持: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-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:18811 昨日访问量:21

华律网提示: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,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,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, 有害信息举报